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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大学团校第五分团校第三十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11-02 20:53:22阅读量: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共青团中央《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实施武汉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团员青年树立团员意识,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举办武汉大学团校第三十一期培训班。由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和共青团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委员会组成第五分团校,共同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法学院、社会学院未参加过武汉大学团校培训的共青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日-12月1日

三、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凝聚团员青年,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开展党的启蒙教育,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培训安排与考核

(一)课程学习

1.线上课程学习

参训学员通过武汉大学珞珈在线(MOOC平台)完成全部必修课程学习。

2.线下专题培训

第五分团校以集中授课方式开展的线下专题培训,作为线上课程学习的补充。学习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共青团改革等。

(二)志愿服务

主要围绕动员团员青年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每位团校学员必须在志愿汇 APP上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积极参加第五分团校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撰写心得

参训学员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1篇研修心得。

(四)知识测试

参训学员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后,参加在线测试。

(五)培训考核

培训成绩按照课程学习40%、志愿服务15%、研修心得15%、知识测试30%加权得出,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五分团校根据实际情况,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20%的比例评定优秀学员。武汉大学团校统一为合格学员办理培训结业证书,为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请各支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团校报名,并于11月6日20:00前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whufxytuanzu@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参考:【22法六】团校学员登记表。请各位学员进入培训QQ群929302919,以便通知后续培训事项。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朱悦宁同学(178-5246-0198)。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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