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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4月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类别: 作者:法学院团委组织部时间:2020-04-15 19:36:49阅读量: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4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规定主题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的回信、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精神

2020年3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专门赴湖北省武汉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

2月21日,值藏历新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正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回信。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期间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对在疫情中展露力量的青年予以嘱托和期望。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的回信、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精神”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二、团日活动推荐主题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每年4月是全国爱国卫生月。1952年,为防御细菌战,毛泽东同志题词指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在全国倡导发起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从那时起,爱国卫生运动就在全国上下蓬勃开展,围绕解决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先后开展了除“四害”、改水改厕、“五讲四美三热爱”、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学习贯彻共青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共青团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20年1月9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就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贡献进行研究部署。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作的工作报告,对共青团2020年工作要点进行了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共青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贡献的行动纲要》。


三、开展时间

2020年4月


四、参与对象

法学院各团支部


五、相关要求

1.团日活动规定主题为各团支部必须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推荐主题是各团支部可选择性开展的主题;

2.各团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活动的开展可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多样的形式;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请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按照规范(见附件1)书写团日活动总结、整理相关影像材料,并于4月27日22:00之前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uanzu@163.com);

5.请有意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武汉大学月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3-5张高清的活动开展照片,于4月27日2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uanzu@163.com),对于推荐参评的团日活动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部长许同学(130-0718-3207)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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