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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意见

类别: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作者:时间:2023-10-13 20:59:55阅读量:

各团支部:

经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次代表大会拟于202310月召开。根据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复精神,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委员候选人的名额

经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按照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19名。


二、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旗帜,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法律、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努力提高青年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严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直接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三、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原则

(一)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从有利于学院共青团发展的全局出发,严格按照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

(二)按照政治素质高、以工作为主、兼顾代表性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委员候选人的提名要从有利于把委员会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出发。

(三)按照共青团改革的要求,要兼顾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

(四)学院现任专职团干部,原则上是委员候选人,同时还应考虑学院主要团学骨干、优秀团支部书记以及来自基层一线、具有较强代表性、在青年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优秀团员代表等。


四、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一)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选举单位按照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提名原则,组织团员推荐提名不超过18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填写《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册》(附件1)并于101512:00之前报团代会筹备工作组。

(二)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院团委全委会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统筹兼顾工作需要和共青团改革的要求,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0名),提交各选举单位进一步酝酿讨论。各选举单位组织团员从20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中酝酿出19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填写《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册》(附件2)并报团代会筹备工作组。

(三)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院团委全委会根据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情况,讨论拟定19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再次由各选举单位组织进一步征求意见。

院团委全委会根据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酝酿情况,研究确定19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四)确定委员候选人

经院团委全委会确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于正式选举前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工作要求

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提名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在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发动,周密部署安排,严格程序,严肃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提名工作。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广大团员以支部主题团日的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本意见,认真听取团员意见,准确把握提名原则、条件和构成要求,保证推荐产生的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各选举单位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全体团干部和广大团员要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确保推荐提名工作风清气正。

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切实加强指导,保证按期完成相关工作。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院团委反映。

另,团代会筹备工作组邮箱: fxytdh2023@163.com


附件:

1.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册

2.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册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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