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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毕业实习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09-26 18:09:19阅读量:

毕业实习是法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中第四学年开设的必修课程之一。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对于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职业技能的结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实习报名

(一)学院集中安排

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具体实习单位类型包括法院、检察院、律所、仲裁委等,实习地点以武汉为主。实习期间为202310月至20244月,分四批次安排,实习时长共六周。“第一批实习”开始时间是1023日,“第二批实习”预计开始时间是1127日,“第三批实习”预计开始时间是202412日,“第四批实习”预计开始时间是202434日。每位同学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实习批次,但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动。学院会根据大家报名的单位类型及实习基地的需求名额统一协调分配,如有调剂将会单独联系各位同学。


(二)自主安排

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具体实习单位类型包括法院、检察院、律所、仲裁委等,实习期间为2023926日至2024430日,具体开始时间自行确定,实习总时长不少于六周。

每位同学应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的毕业实习,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本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基于特殊事由无法参加统一安排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经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予以认定为毕业实习。申请材料包括:1、实习单位录用通知,如邮件、微信、函件等通知;2、情况说明,解释自行安排实习的特殊事由,特殊事由主要包括签约单位岗位见习、疫情、身体健康原因以及属于港澳台学生或留学生等情况。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配合出具介绍信。


二、实习学分兑换

(一)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不少于六周并且保持连贯,在多个单位分别实习的,要求总时长达到六周以上。


(二)“校友邦”平台

使用“校友邦”微信小程序每日打卡签到,要求25次以上签到记录。“校友邦”平台使用方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学生端操作指南》。

实习平台注册和认证随时都可以进行,不受时间和地域影响,注册和实习报名也是分开的,可以确定实习信息后再提交。


(三)保险办理

参与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自主安排实习的同学自行办理实习所在地保险,险种为人身意外伤害险,险期覆盖实习时间,其中保单为团体保单的,应保证自己的保单信息部分完整、可识别。自主安排实习的同学可通过当地保险机构或者淘宝京东等在线平台进行购买。


(四)学分兑换

实习结束后,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纸质版实习材料,包括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实习周志、保险单、签到记录,共5项。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可以兑换《毕业实习》课程学分。

1.实习鉴定表。粘贴1寸证件照。实习鉴定表中第一页前50%部分由实习单位导师填写,并在第二页实习单位公章处盖章。有多页内容的,正反面打印。

2.实习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

3.实习周志。200字以上,至少提交6篇。

4.保险单。提交保险单一份,学院集中安排的实习不需要提交保险单。

5.签到记录。进入校友邦手机端-成长-实习任务,在实习进度界面完成截图并单页打印。


三、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要求,自觉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和评价。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实习单位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2.实习期间需要请假的,首先向实习单位请假,然后向学院老师报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包括三天)需要向实习单位及本科办打报告说明特殊原因。请假可能影响学分兑换。

3.请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在107日下午17:00之前将本班毕业实习报名情况汇总表发送到邮箱359849248@qq.com。由于毕业班情况比较特殊,部分学生联系不便,希望各班班干部主动联系本班同学,及时汇总实习报名信息。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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