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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武汉大学法学院评选办法

类别: 作者:时间:2023-10-18 08:30:50阅读量: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创始于2000年,由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联合发起创立,由其他社会团体和人士捐赠共同设立。该奖项旨在通过奖励在民商法方面基础特别扎实,成绩特别优秀,极具培养潜质的学生,扶植学术发展,营造学术研究气氛。本院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就第二十四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23年度)武汉大学法学院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金额为每名获奖者人民币1万元,武汉大学法学院名额为2名。


二、本院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本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请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法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学生;

(二)已修读下列民商法课程中的四门课程,并满足相应的成绩要求:

1.民法总论(民法一:总论)、物权法(民法二:物权法)、债法总论(民法三: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各论(民法五:合同法各论)、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四:侵权责任法)、商法概论、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破产法、信托法、民商法学前沿问题研讨课(私法前沿问题研讨课);

2.其中有一门课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者其中任两门课的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


四、申请程序

20231020日(周五)上午11点前提交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至fxyxg228@163.com,邮件名为:江平奖学金+姓名;纸质版提交至法学院228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

(一)评选工作小组成员

邬明建、武亦文、李承亮、南玉梅、严倩。

(二)初试

初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1月5日(周日),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同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的本科生统一参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初试内容相同,考试范围覆盖上述民商法全部课程。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取前5名学生参加复试(如第5名有多人,则一同进入复试)。

(三)复试

复试以当堂考试或者开放式讨论的形式进行,题型以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和论述题)为主,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定

评选工作小组将两轮成绩加总(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根据成绩名次评选出2023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获奖学生。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江平民商法学基金会审定。

(五)领奖

获奖学生由本院教师带队赴中国政法大学颁奖典礼现场领奖。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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