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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10-02 19:07:21阅读量:

法学院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4号)、《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

我院2022-2023学年度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符合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F2)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申请流程

(一)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的参评学生,需将成绩单随《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同时上交;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本专业前10%但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以外,还需上报突出表现的详细证明材料。对于该类学生,如无相关材料证明其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学校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二)参评学生需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于108日下午17前报送至学院22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xyxg228@163.com

(三)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工网上公示3天。

(四)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56597,电子邮箱:zzzx@whu.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表格,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今年将继续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资助子系统,需要按规定格式报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

特此通知



法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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