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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德赛助学金(本科生)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11-03 16:37:16阅读量:

为了鼓励和帮助武汉大学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了德赛助学金。现将2023年度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名额及金额

获助名额:40人,获助金额: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获得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审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2.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5.乐于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愿以爱心反哺社会;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汉大学法学院德赛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和在线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以“姓名+德赛助学金申请表”格式命名,纸质版以A4双面打印,内容(包含申请审核表)限正反一页,签名需手写,在线汇总表链接为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fFqq/

2.申请人需一并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已获贫困生资格认定的,请提交已加盖学院公章的“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该申请表可从经济困难认定系统中自动导出、学院218处盖章)。

3.申请人需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与资格审核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fxyxg228@163.com,文件压缩包名称为“姓名+德赛助学金”,并同时将申请表与资格审核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法学院228办公室叶老师处。

4.学院奖助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筛选及资格公示,公示后报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最终评定;

5. 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向获助学生发放德赛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诚实守信,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获助学金同学应参加德赛助学金相关活动;

3.以前年度获助同学如有意继续获助,仍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4.助学金未用于学习、生活等正当途径的,一经发现基金会将暂缓或终止资助。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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