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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补充细则

类别: 作者:本科办时间:2020-09-23 10:23:45阅读量: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法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质量,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补充细则。

一、 修改原实施细则第二条“推荐免试硕士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五款

(五)成绩优秀,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由于疫情影响,20206月四级、六级考试延期。若普通班、中德班、中法班、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英语成绩不符合前项条件者,能满足CET4成绩合格及以上,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年级前25%,且保研综合排名不超过学院推免名额数的同学,可以提出补录申请。高水平运动员CET4成绩未达到422分以上者,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年级前25%,且保研综合排名不超过学院推免名额数的同学,可以提出补录申请。

二、 修改原实施细则第三条“综合考核测评”

(一)学院将根据所有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测评排名确定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测评实行百分制,由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90%(平时成绩),综合素质占10%(主要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实践、获奖及表彰三个部分,分别占5%3%2%)。

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见附件。

(二)若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锦标赛获得前八名;获得国家级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国家级艺术展演者,其10%的综合素质得分按满分计算。

三、 修改原实施细则第四条“拟推荐人选的确定”

(一)我院的推荐指标数由学校下达,普通班、中法班、中德班、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等统一申请。

(二)学院按学习成绩占90%、综合素质占10%计算申请人总分并确定排名。

1.普通班、中德班、中法班、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均计算主修学位的学习成绩,全年级统一排名。申请人综合成绩绩点位居本班前20%或全年级同学前50%者可向学院提交申请。

2.具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身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代表学校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并获得前八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满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者可向学院提交申请。

所有学生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为:

学习成绩=∑(专业必修课成绩×1.1×学分+公共必修课成绩×学分)÷∑(必修课学分)×90%

申请人同一门课程及格重修的,以首次及格成绩为准。

(三)符合补录申请条件的同学不占学院推荐指标数。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和选拔,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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