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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2月主题团日活动兼法学院“学四史”主题团日设计大赛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0-12-06 18:45:57阅读量:


法学院本科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12月份主题团日活动兼法学院“学四史”主题团日设计大赛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大赛主题

1.青春的梦想,青春的奋斗——以青春续写四史

万众期待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布了。宏阔壮美的蓝图,照见未来的中国,也照见未来的你我;朝气勃发的事业,让青春的你与青春的国,相遇在最美的年华、最好的时代。

未来的五年和十五年,对于新时代青年而言,是成长成才的重要时期;对于新时代中国而言,是创造复兴伟业的关键一程。青春梦想与强国梦想,从未像今天这样紧紧相连;人的全面发展与党和国家的全面发展,从未像今天这样深深相融。奋斗的青春,奋斗的中国。青年怎样,中国就将怎样。

新华社开设“青春的梦想,青春的奋斗”专栏,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带给广大青年的成长机遇和人生舞台,讲述青年故事、抒发青年心声,倾听青年与国家共同进步的足音。

请各团支部围绕“青春的梦想,青春的奋斗——以青春续写四史”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1/05/c_1126699105.htm


2. 铭记一二·九,共筑中国梦——遇见党史

1935年12月9日,6000余名北平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呐喊着“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等口号,举行示威游行。不久,抗日救国的浪潮席卷了中国大江南北。时光荏苒,当下的中国早已走出被侵略的阴霾,踏上了奔向社会主义美好未来的康庄大道,但“一二·九”运动所表现出来的精神不应因此磨灭。正值纪念“一二·九”运动85周年之际,当代青年学生应继承发扬革命先烈们的进步思想,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请各团支部围绕“铭记一二·九,共筑中国梦——遇见党史”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3.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之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立意高远,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了“十一个坚持”,其中就包括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请各团支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之史”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4. 光盘行动,从我做起——史志俭勤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强调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他多次要求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针对部分学校存在食物浪费和学生节俭意识缺乏的问题,对切实加强引导和管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等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8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请各团支部围绕“光盘行动,从我做起——史志俭勤”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二、开展时间

2020年12月


三、参与对象

法学院全体团支部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团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各支部可以根据本支部的实际,选择上述主题中的一个或多个开展本月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活动的开展可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多样的形式;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团支部在完成团日活动后需将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1);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本月团日活动院团委将对各支部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察并打分,请各支部将团日活动安排在12月20日前开展完毕,并在活动开展前2日将活动时间和地点及初步策划发送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邮件命名参考:20法一团支部12月团日活动时间和地点;

5.请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按照规范(见附件2)书写团日活动总结,并于12月22日22:00前发送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邮件命名参考:20法一团支部12月团日活动材料;

6.请有意向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联系工作人员后再行认真填写《“武汉大学月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3-5张高清的活动照片及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截图,于12月22日12:15-12:5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九三花园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处;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智慧团建截图、照片的压缩包,邮件与文件命名参考:20法一团支部12月十佳团日活动申报)于12月24日20:00前发送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

7.请各支部于12月7日~10日进行武汉大学法学院“学四史”主体团日设计大赛报名(见附件4),电子版报名表于12月10日24:00之前发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 ,纸质版报名表于12月10日12:15分交至九三花园工作人员处。

8.以上两项荣誉将于所有支部开展完毕后进行评比公示。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刘沈悦同学(177-5124-7477)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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