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效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的热情,做好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筹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三届“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
2.科技发明制作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参赛作品具体情况请参照:
https://future.whu.edu.cn/info/1002/25573.htm
三、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3.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全国“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所有参赛作品须由申报者填写《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申报者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四、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分校内竞赛(初赛、决赛),以及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校内竞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
1.初赛阶段
各参赛团队负责人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将填写好的《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第十三届“自强杯”武汉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正文及附件材料》(以下简称“作品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负责人所在院系团委,由各院系团委统一整理并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提交。
作品提交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各相关领域专家对初赛项目进行预审,确定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的项目名单。
2.决赛阶段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后期培训和成果验收,学校将对各参赛团队进行深入培训,举办作品集中展示和决赛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
(二)全省竞赛(2021年4月至6月)
各团队深化项目调研和试验,完善作品内容、项目论证、专利申请及论文发表等相关工作,进行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前集训,组队参加全省决赛。
(三)全国竞赛(2021年7月至11月)
根据参赛团队省赛成绩,确定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队,并进行赛前集训,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参赛队伍于 2月23日18:00前将参赛作品的申报书(参见附件1-3)、作品集(参见附件4-5)、院系汇总表(参见附件7)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hufashijian@163.com;
2.请各参赛队伍将申报书、作品集的纸质版材料于2月24日12:15-13:00交至法学院228办公室处;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选题设限,具体请参阅《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见附件6);
4.作品各级分类说明参见附件8
5.武汉大学自强杯暨大挑答疑QQ群:858307910;法学院赛事交流QQ群:582530558。
特此通知
联系人:崔欣荣
电话:15200521675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实践部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