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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1-03-04 20:15:41阅读量:


法学院全体青年:

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校团委的要求和法学院工作实际,现启动2021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

(一)推荐方式

统一采用网络推荐形式,符合条件的青年均可在“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官网自行申报。具体操作为,登录活动官方网页(http://xsxs.cyol.com/),点击“社会推荐”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填写推荐人员信息、上传照片和事迹材料。需通过网页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一是打印网页自动生成的《推荐表》,经法学院分团委审核并盖章后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二是所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三是个人事迹的媒体报道截图或链接;四是反映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推荐人选标准、推荐类别、推荐规则等具体要求,参见团中央《关于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开展2021年度“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工作指引》(见附件1)。

(二)填报时间

3月2日09:00至3月15日17:00

(三)注意事项

原则上,以往曾获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等的个人和集体,不作为2021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人选。

二、关于“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

(一)推荐方式

有意评选的青年自主报名,法学院分团委参考团中央《工作指引》中关于推荐人选标准、推荐类别等具体要求,运用组织推荐形式,重点遴选推荐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的优秀青年参与推选活动。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以往曾获评“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湖北优秀共青团员”“湖北优秀共青团干部”“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的个人和集体,一般不作为2021年“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人选;

2.处于违法犯罪处罚期和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三)参评要求

1.请有意向参与评选的青年,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个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参考模板见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填写“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组织推荐表(见附件3),于2021年3月6日18: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uanzu@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参照:【×××】个人事迹简介/个人事迹材料/组织推荐表;

2.材料上交,法学院分团委遴选后将联系所有推荐人选同步登陆团中央“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官网“社会推荐”渠道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9日下午17:00。

特此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团委组织部徐雪辰同学(158-0727-0926)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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