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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3月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1-03-06 16:02:39阅读量:


法学院本科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3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推荐主题

1.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月20日,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1-02/20/c_1127120082.htm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1-02/21/c_1127121689.htm

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2037154?isindex=1

3.致敬边防军人

2020年6月15日晚,在中印边境加勒万河谷地区,印军违背承诺,再次越过实控线非法活动,蓄意发动挑衅攻击。为了不使边境争端升级,我边防军团长祁发宝仅带几名官兵,赤手空拳上前交涉拦阻。印军暴力攻击我方交涉人员。我边防军人用身体捍卫着祖国的边境,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国家的尊严。团长祁发宝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及战士肖思远、陈祥榕、王焯冉等四位英雄光荣牺牲。

“从没有什么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印军滋事、南海挑衅、钓鱼岛风云、“台独”逆行,走在崛起的道路上,祖国的边境线从未有过片刻安宁。是千千万万饱含爱国之心的边防军人,用自己的青春与热血,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我们才得以安享如今的和平。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请各团支部围绕“致敬边防军人”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4.学习共青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共青团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月4日至5日召开。会议强调,抓落实对于共青团有着非同一般的现实针对性,是彰显团的政治属性、发挥团的政治功能、塑造团的作风形象的重大实践课题,既是思想作风问题,也是重要的技术方法问题,必须全团动手、全面加强。要把抓落实和讲政治统一起来,始终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条主线,旗帜鲜明推动一切工作聚焦主责主业。

共青团身处改革奋进的崭新起点,更应担当凝聚青年磅礴力量、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使命责任。全团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青年工作领域的体现,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迫切需求,以本次全会通过的行动纲要为统领,努力推动青年发展规划与国家“十四五”规划实施紧密衔接,努力提高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能力,把服务青年寓于服务大局之中,为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贡献青春力量。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共青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qnzz.youth.cn/qckc/202102/t20210208_12701268.htm

5.学习雷锋精神

2021年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精神。雷锋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精神,那种干一行爱一行,立足岗位艰苦奋斗的螺丝钉精神,那种对同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舍己为人,助人为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大力发扬倡导的。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雷锋精神”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二、开展时间

2021年3月


三、参与对象

法学院所有本科生团支部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团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各支部可以根据本支部的实际,选择上述主题中的一个或多个开展本月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活动的开展可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多样的形式;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团支部在完成团日活动后需将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1);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本月团日活动院团委将对各支部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察并打分,请各支部将团日活动安排在3月25日前开展完毕,并在活动开展前2日将活动时间和地点及初步策划发送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邮件命名参考:20法一团支部3月团日活动时间和地点;

5.请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按照规范(见附件2)书写团日活动总结,并于3月28日22:00前发送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邮件命名参考:20法一团支部3月团日活动材料;

6.请有意向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武汉大学月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3-5张高清的活动照片及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截图,于3月27日12:15-12:5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九三花园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处;电子版材料于3月27日20:00前发送至团委办公室公邮(whdxfxytuanban@126.com)。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团委办公室刘沈悦同学(177-5124-7477)。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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