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首页      >       正文

关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1-09-20 17:25:22阅读量:


各实践队伍:

武汉大学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青春向党,奋斗强国”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推进实践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武汉大学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十佳调研报告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武汉大学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二)武汉大学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三)武汉大学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四)武汉大学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佳调研报告

其中,队伍可同时申报优秀团队与十佳调研报告的评选。


二、评选方式

(一)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

请有意向申报的队伍参照申报要求(附件1),填写对应申报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并与2021年9月21日24:00前将申报表提交至法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将由学院统一申报。

(二)优秀实践队伍

请以下通过线上评审的实践队伍(附件5)派至少一名代表于9月22日16:40-18:20进行现场ppt成果展示,要求:自制ppt,每队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并将有2分钟左右的现场答辩;

根据线上评选与现场PPT成果展示的评分情况,我院将评选出一等奖队伍一支,二等奖队伍三支,三等奖队伍四支,并按照顺序进行校级优秀实践成果评比的推荐。

比赛地点与队伍出场顺序将于2021暑期实践风采展示大赛QQ群中通知。(QQ群号:672013690)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


三、其他事项

1、因任何极端天气因素、人为因素未进行实践活动,未完成结项的暑期实践团队,不具备评奖资格;

2、各类申报材料只需电子版一份。统一于9月21日24:00前发送至法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whufashijian@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实践队伍名称(如优秀指导教师+武汉大学法学院赴xxx实践队),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20日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实践部

联系人:崔欣荣

电话:1536426772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