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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4年寒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02-26 19:02:15阅读量:


各实践团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法学院2024年寒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学习践行回信精神,砥砺奋斗再攀高峰”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寒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为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不断增强社会实践工作实效,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寒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结项工作,以下是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材料提交要求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专题、“志愿服务”专题、“播种书香”专题、“弘扬传统文化”专题、“返家乡”专题社会实践

各实践团队需按照《各专题实践结项成果要求》(附件一)规定,将所有结项材料打包后提交至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并填写《结项汇总表》(附件二),与结项材料一并提交至法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

(二)“武大+你·回访母校”专题社会实践

该专题结项工作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武大+你·回访母校”专题实践团队需根据《“武大+你·回访母校”专题结项材料》(附件三)规定,将所有结项材料整理打包后,提交至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并同时将电子版提交至各省联络大使处,各省联络大使的联系信息可参见2024寒假回访母校队长群内。


二、注意事项

(一)二课平台提交材料要求:电子版材料包括成果报告、视频、图片等,每支实践队将所有的文字和图片材料放到一个pdf文件里,然后将视频和pdf文件打包压缩后上传至二课系统,pdf、视频、压缩包均命名为“单位名-实践主题-队名-队长名”。结项材料经院系审核后进入校级审核,院系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4日23:59。

(二)各实践队在二课平台完成材料提交的同时需提交结项材料至团委实践部邮箱whufashijian@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均命名为“队伍名称-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4日23:59,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结项后将开展评优工作,请各实践队积极关注相关通知。

(四)因任何极端天气因素、人为因素等未进行实践活动,未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的寒期实践团队,不具备后续的评奖资格。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一:各专题实践结项成果要求

附件二:结项汇总表

附件三:“武大+你·回访母校”专题结项材料

附件四:“返家乡”社会实践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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