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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04-10 23:36:23阅读量:


法学院全体本科生团支部、共青团员:

2024年是武汉大学的“人才培养年”,也是学校坚定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加速迈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发力之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不断提升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校团委拟在2024年“五四”期间对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现将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199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

1)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截至2024年4月30日);

3)应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年满18周岁的(截至2024年4月30日)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6)年度无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情况;2023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2.参评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二)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兼职、挂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年志愿者中评选。

1.参评资格

除满足“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资格外,还需满足:

1)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

2)所在团支部同意推荐人数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3

2.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与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流程相同,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在评定时会适当降低。

(四)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

从各基层团支部(含功能性、临时团支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

1)截至2024年4月30日团支部成立满一年

2)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四星级及以上(功能性、临时团支部需按自身情况填写《功能性、临时团支部“对标定级”评估表》,见附件6);

3)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慧团建”系统;

4)有一项及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基层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

5)支部成员为学生的,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6)支部成员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2.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武汉大学或所在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五)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必须曾获评“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除满足先进团支部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五星级;

2.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励;

3.有一项及以上特色品牌活动。

(六)武汉大学法学院先进团支部

申报“武汉大学法学院先进团支部”适用“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院团委将在推荐“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进行评定,标准适当降低。


二、评选名额

校团委将评选不超过10个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法学院分团委将推荐评选“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14个(见附件1);“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31名“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15名。“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法学院先进团支部”的数量将由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配套评定。


三、工作程序

(一)“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及“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法学院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各团支部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须通过“二课平台”申报,“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需填写《2023年度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线下申报。

院团委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参与校级评选的个人与支部,并确定院级表彰的个人与支部。

(二)“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团委从“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支部中择优推荐,至多推荐1个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还需提交2023年度《武汉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共两本)、《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3年“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填写《“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5)。根据推荐情况,校团委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召开评优答辩会,确定2023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团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和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在其他有申报名额的单位已经申报者,同样需提交申报表并在申报表和汇总表中注明;同样也需符合上述要求,经团支部推荐,院团委审核,征求党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等程序通过后方会被推荐;只能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部中择一申报,不可同时申报。

3.请各团支部及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照推荐程序确定推荐人选。“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须在4月15日周一)中午12:00前通过“二课平台”完成申报。各团支部填写相关申报表和汇总表,并于4月15周一)中午12:00前,将“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fxytuanzu@163.com邮件命名为【支部名称+2023团内评优】。纸质版申报表请于4月15日(周中午12:15-12:45交至法学院九三花园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处。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朱悦宁同学(178-5246-0198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4月10


附件1:2023 年度“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度“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2023年度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5:2023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6:2023年度武汉大学功能性、临时团支部“对标定级”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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