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团员:
根据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委员会本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11月2日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团委部门负责人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对象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团员(有必修课不及格者除外)。
二、选聘职位
团委办公室负责人4名;
团委组织部负责人4名;
团委宣传部负责人4名;
团委实践部负责人3名。
三、选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部门负责人竞聘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工作构想。应当涵盖以下内容:所竞聘部门的部门定位、工作规划、活动创新、部门负责人的详细分工,不得超过1500字;
(2)报名表。需严格按原格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3)成绩单。统一以教务系统成绩查询中的截图为准,时间截至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结束;
2.工作构想格式要求: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加粗;小标题采用黑体四号不加粗;正文采用仿宋四号不加粗,行距固定值28磅,首行缩进两字符,左右缩进均为零格,段前段后零行。统一在标题下一行居中写竞聘者名字,字体同标题要求。上交的文字材料中不允许添加图片;
3.请各位竞聘者仔细检查材料,确认没有错别字、语句、标点符号等常规错误;
4.请有意竞聘者于11月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whufxytuanzu@163.com)。若竞聘多个部门,需提交各个部门的工作构想。上交电子版材料的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负责人竞聘材料;
5.纸质版材料于面试时提交。
(二)面试
面试拟定于11月2日16:45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院党委、院团委审核
(四)公示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聘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喻晨忻同学(182-7915-9915)。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