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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4届本科生(含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05-06 16:15:36阅读量: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毕业生按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法学院2024届本科生(含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定于2024512日全天。

二、答辩形式

答辩形式为线下答辩,即现场进行答辩。

三、答辩准备

1.严格遵守管理系统中本届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提交论文、检测、评阅等环节的时间节点。

2.毕业论文的评阅。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学生向答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分。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3.答辩分组准备。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将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录入管理系统,并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

四、答辩工作

1.答辩时间

答辩于2024512日8:30开始,具体答辩分组信息后续在qq群及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公布。

2.答辩资格审核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2)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3)论文评阅不合格者;(4)由他人代写论文者;(5)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6)伪造数据者;(7)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者。

3.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资格遴选,各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以上,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于答辩结束后完成后续的收集和录入。

4.答辩具体流程

1)按照答辩时间,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答辩人进入答辩室,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控制人数、核对身份、禁言),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

2)答辩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3)学生就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学生陈述应不少于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不少于5分钟;

4)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并根据答辩表决票和答辩评分表进行现场打分。

5)答辩结束后三天内5月16日前),由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管理系统。答辩期间,学院将对各答辩小组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5.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1)答辩情况要有详细纪录。在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答辩决议书、表决票等答辩材料做好归档;

2)毕业论文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成绩评定时,包含开题评分、评阅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比例为开题评分20%,评阅评分40%,答辩评分40%,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每个专业毕业论文的优秀率不得超过30%

3)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论文,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论文终稿在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应及时修改论文并于516日前完成修改报告和论文终稿的提交。

4)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原则上要在首次答辩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

5)本届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518日前录入本科教务管理系统。

五、咨询方式

有相关疑问请及时咨询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霍老师、田老师,电话027-68752917,或通过QQ、微信在线咨询。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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