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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10-02 18:49:42阅读量:

法学院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工字〔201836)、《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摘要精神,学院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需符合附件一《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具体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三、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根据综测结果,符合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本科生综测中提交申请。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附件二《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附件三《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于10817:00前报送纸质、电子版材料至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三)公示

学院将在学工网上公示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初选名单,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出意见。

电话:027-68752932

邮箱:fxyxg228@163.com

特此通知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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