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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2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06-01 20:08:19阅读量:


法学院全体青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落实青年志愿者行动,引导和鼓励全校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校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2022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个人奖项

武汉大学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武汉大学2022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

(二)组织奖项

武汉大学2022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

(三)项目奖项

武汉大学2022年度“品牌志愿服务项目”

武汉大学2022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2022年度在全校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在全国、全省重要赛事中获奖的项目。

(一)武汉大学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在籍学生中的“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

3.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

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该时长为2021年12月5日-2022年12月4日通过“志愿汇”认证的信用时数和荣誉时数的总和);

(2)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主要负责人、学生领队、组长等职务,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学生骨干(不限于第一负责人),或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5.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武汉大学2022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青年教职工中的“志愿中国”注册志愿者;

3.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的相关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带队老师,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老师,组织或指导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指导本单位获得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荣誉;

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5.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武汉大学2022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申报条件

1.于202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在校志愿服务集体(含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级志愿公益服务类学生社团、校级志愿服务队、团支部志愿服务队);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

(四)武汉大学2022年度“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推选条件

校团委将对在第七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第七届湖北青年志愿公益项目大赛等全国、全省重要赛事中获奖的项目直接授予武汉大学2022年度“品牌志愿服务项目”称号。对在武汉大学第七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项目方案赛、项目实践赛、公益创业赛中获奖且仍在持续实施、服务成效突出、管理体系完善的项目,经评选后,授予符合资格的项目武汉大学2022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称号(以上奖项不可兼得,具体推选工作另行通知)。


三、评选程序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及校级志愿服务队为申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审核、申报等工作。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提出申请的个人、组织和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选过程和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流程

1.“优秀青年志愿者”的申报名额已划分,分配方案见附件1。其中,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注册志愿者人数×1.5%+1”的原则分配名额,其中“注册志愿者人数×1.5%”用于评选普通志愿者;“1”为各分团委(团总支)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学生骨干,主要学生骨干不限于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级志愿公益服务类学生社团、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校级志愿服务队的推荐人选,不占各分团委(团总支)申报名额。

2.“优秀指导老师”的申报名额为各分团委(团总支)

优秀指导老师1名。

3.志愿者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审核。

(1)所属各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和指导老师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审核并盖章;

(2)所属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审核并盖章;

(3)所属校级志愿公益服务类学生社团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

(4)所属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武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盖章;

(5)所属校级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服务队挂靠单位团委审核并盖章。

4.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材料后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复审所有申报材料,复审无误后授予武汉大学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称号。

(二)“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申报流程

1.“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不设申报名额限制,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志愿服务队由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推荐申报,校级公益类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推荐申报,校级志愿服务队由服务队挂靠单位推荐申报;

2.各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决赛的集体名单,通过展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武汉大学2022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具体评审细则另行通知。

(三)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流程

1.“品牌志愿服务项目”不单独申报,“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团队自主申报;

2.各项目团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各项目进行评审,授予符合要求的项目“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称号,具体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者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各班填写相关申报汇总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6月8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将申请表、汇总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faqingxie@163.com),邮件命名为【班级名称-2022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纸质版申请表请于6月8日10:45-11:30交至法学院九三花园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处(所属志愿服务组织意见处须团支书签名)。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二)面向基层,挖掘典型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充分挖掘,着重推荐来自团员青年身边的优秀典型,确保把基层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和宣传报道,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人关心青年志愿者事业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武汉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南虹羽同学(177-7197-0672)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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