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工字〔2018〕36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摘要精神,学院于9月20日发布了《关于评选法学院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根据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确定了拟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228室)反映,电话:027-68752932,邮箱fxyxg228@163.com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