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首页      >       学生事务      >       评奖评优      >       正文

法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10-30 10:47:56阅读量: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和各专项奖学金相关管理办法,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与评选要求

1.于刚·宋晓奖学金

奖励人数:1人,奖励标准:20000元/人,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韩德培奖学金

奖励人数:3人(每个年级1人),奖励标准:10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特别优秀的乙等学生也可以适当考虑,同等条件下中法中德班学生优先)。

3.马克昌奖学金

奖励人数:3人(每个年级1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特别优秀的乙等学生也可以适当考虑)。

4.郑格如奖学金(一等奖)

奖励人数:1人,奖励标准:10000元/人。

5.郑格如奖学金(二等奖)

奖励人数:2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6.北京仲裁委奖学金

奖励人数:5人(仅限大三学生申请),奖励标准:10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乙等及以上),且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年级前15%,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北仲杯”相关赛事获奖同学优先。

7.三星奖学金

奖励人数:1人(仅限大三学生申请),奖励标准:5000元/人,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8.蓝月亮奖学金

奖励人数:5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丙等及以上可以申报,获得甲等奖学金的同学优先。

9.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

奖励人数:1名,奖励标准:2000/人,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评选范围与程序

1.专项奖学金申请者须获得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2.申请者最多可申请参加两项专项奖学金的评审,但最多只能获评一项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在征求学生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调整申请者专项奖学金申请志愿。

3.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可获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申请对应等级的专项奖学金。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者可兼得二者的荣誉和奖金。

4.申请者需于11月8日上午12点前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到fxyxg228@163.com,邮件名为:“姓名+申请专项奖学金名称1+申请专项奖学金名称2”,同时将纸质版(手写签名)提交至228办公室。

申报下列奖学金者,需同步在本科生综测系统提交申请:

(1)于刚·宋晓奖学金

(2)郑格如奖学金(一等奖)、郑格如奖学金(二等奖)

(3)三星奖学金

(4)蓝月亮奖学金

(5)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

5.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择优确定各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