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2〕5号),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共青团育人优势,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于2023年11月13日在法学院227党建之家召开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大会。法学院团委书记余奕老师、本科生辅导员应锦川老师及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此次会议。
大会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在昂扬激越的团歌中,全体支部成员热情饱满,慷慨激昂,大会就此正式拉开序幕。
大会第二项,法学院团委书记余奕老师宣读《关于同意成立法学院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的批复》,宣布武汉大学法学院功能型团支部正式成立,任命陈铭心为团支部书记,刘宇涵为组织委员,洪天旭为宣传委员。
大会第三项,团支部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陈铭心同学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号召全体学生骨干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把牢青春航向。
大会第四项,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学习心得与近期工作。学生骨干们一致认为,要以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建设为契机,以建设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为目标,把时代需求和政策方向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发挥好青年团员和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学生会服务学生的功能。
大会第五项,法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应锦川老师发言。应锦川老师对建立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这一创新举措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功能型团支部建设是法学院学生会紧跟时代步伐、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深化改革的生动诠释。应锦川老师对法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全体学生骨干积极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大会第六项,院团委书记余奕老师作总结发言。余奕老师表示,法学院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的成立是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积极探索,有助于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会中的政治功能,积极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提升学生会的组织活力。余奕老师要求,要把团建与学生会建设结合起来,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共青团员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恰逢武汉大学一百三十周年校庆,法学院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建设使全体学生骨干更加明确了自己身上的责任,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
稿件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