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第一、二党支部于2019年11月6日在法学院115教室召开会议,决定罗霄等20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支部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他们的入党问题。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期为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7-68752932(法学院本科生办公室)
特此公示。
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