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武大课程2013”培养方案对实务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经研究,现将该课程成绩转换及申请方式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级本科生。
二、课程学分及性质
课程学分数:3分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拓展)课实务型。
三、成绩认定及转换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主观题成绩达到108分及以上的同学,可以申请转换成绩并获得学分。成绩认定及转换如下(X代表本人司法考试分数):
司考成绩 (客观题+主观题) |
成绩认定 (百分制) |
288 |
75 |
288≥x>295 |
79 |
295≥x>300 |
83 |
300≥x>305 |
87 |
305≥x>310 |
91 |
310≥x>315 |
93 |
315≥x>320 |
95 |
320≥x>325 |
97 |
≥325 |
100 |
四、申请及转换认定程序
1、 2020年4月15日前,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集拟申请转换成绩,认定学分的学生信息表(附件一),并发至田甜老师邮箱61899723@qq.com
2、 2020年4月16日-20日本科办核对信息;
3、 2020年4月25日完成分数转换、学分认定工作,并可接受成绩查询。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