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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实训》课程成绩转换学分认定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0-04-08 12:55:49阅读量:

   根据学院“武大课程2013”培养方案对实务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经研究,现将该课程成绩转换及申请方式公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级本科生。

二、课程学分及性质

课程学分数:3分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拓展)课实务型。

三、成绩认定及转换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主观题成绩达到108分及以上的同学,可以申请转换成绩并获得学分。成绩认定及转换如下(X代表本人司法考试分数):


司考成绩

(客观题+主观题)

成绩认定

(百分制)

288

75

288≥x>295

79

295≥x>300

83

300≥x>305

87

305≥x>310

91

310≥x>315

93

315≥x>320

95

320≥x>325

97

≥325

100

四、申请及转换认定程序

1、 2020年4月15日前,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集拟申请转换成绩,认定学分的学生信息表(附件一),并发至田甜老师邮箱61899723@qq.com

2、 2020年4月16日-20日本科办核对信息;

3、 2020年4月25日完成分数转换、学分认定工作,并可接受成绩查询。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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