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学生社团:
由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承办的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将于近期展开,具体活动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生社团的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学生成长成才和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及教师参与学生社团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工作。
二、活动承办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4日-2020年6月8日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条件:
遵守《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已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注册,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团均可参加本次社团评优活动。
2.评优方法:
本次评优共分为两轮,最终将根据综合评比考核的总得分,从所有参评的社团中取出得分前四的社团,并授予其“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评优方法具体如下:
(一)第一轮评分
(1)申报材料评比:按照《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综合评比测评表》相关项目(详见附件三),针对各学生社团递交的申报材料(可参考而不局限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综合评比测评表》相关项目准备有关申报材料),由各社团互相评分(含对本社团材料的自评打分)和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共同打分,最终成绩取平均分。此项共计35分;
(2)考勤情况:2019—2020年度所有干部例会、社团会议,社团负责人均出席(正常请假算作出席,以下均同),则该社团加5分;社团负责人无故缺席一次,则该社团只加4分;社团负责人无故缺席两次,则该社团只加3分;社团负责人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则该社团只加2分。此项共计5分,由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根据每次例会考勤情况确定加分情况;
第一轮得分=申报材料评比分数+考勤情况(满分40分),分数计入总得分。
(二)第二轮评分
(1)在线现场展示:按照《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公开答辩办法》相关项目(详见附件二),针对各学生社团现场展示情况,由特邀评委(学院老师代表及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代表组成)进行评分。此项共计40分;
(2)大众评委投票:大众评委(每个社团2人)由各学生社团代表线上投票选出优秀社团;每人4票,多选、少选或重复选的,均视为作废;各社团按照得票多寡排名,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第四名得14分,第五名得12分,第六名得10分,第七名得8分。此项共计20分;
第二轮得分=现场展示答辩分数+大众评委投票(满分60分)
社团总得分=第一轮得分+第二轮得分(满分100分)
3.活动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优秀学生社团申报材料
1)5月24日至5月27日,各学生社团填写并递交《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社团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和相关评比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可参考而不局限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综合评比测评表》(详见附件三)中评分依据所要求的材料;
2)5月27日(星期日)21:00之前,各社团将填写完毕的《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2020年度优秀社团申报表》及准备完毕的相关评比材料发送至fayuanmishu32@163.com。逾期未报的社团,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5月28日至5月30日,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社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第一轮统分工作。
(2)社团评优展示会:
1)5月31日-6月1日,对各社团第一轮得分情况进行公布。确认后,各位社团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通知按时进行线上抽签,决定答辩展示顺序。
2)各答辩社团于6月4日18:00之前,将本社团展示所用所媒体材料发送至fayuanmishu32@163.com。现场展示时各社团可临时调换相关多媒体材料,同时也提请各社团将相关变动材料做好备份并在答辩结束后重新发送至前述邮箱。
3)6月6日(星期五)18:00—20:30,举办学生社团评优展示会,邀请学院党委、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作为特邀评委,对各社团展示答辩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当场公布“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名单。请各社团及相关大众评审提前15分钟进入视频会议。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社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掌握评比条件,认真准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
2.展示所用的多媒体文件格式(PPT、视频等)务必适用于答辩所使用的线上会议软件。如因社团自身文件格式不当导致无法播放,后果自负;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
4.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部长蔡珠婷15623188050。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