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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武汉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 第五期学员的通知

类别: 作者:法学院团委组织部时间:2020-07-01 18:51:19阅读量:


法学院全体2018级本科生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中青发〔2007〕27号)精神和湖北省委“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要求,继续做好武汉大学“青马工程”建设工作,选拔、培养造就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将启动武汉大学“青马工程”培训班第五期学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表现良好,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积极上进,具有较大的培养潜力,无必修课不及格情况;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优良,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学生中认可度较高;

4.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学生团干部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选拔程序

(一)自荐与推荐

请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认真填写《武汉大学“青马工程”培训班第五期学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将其与学生本人自荐说明(对“青马工程”认识、参与“青马工程”原因及本科规划等)和成绩单(盖成绩专用章)于7月3日前12:00前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uanzu@163.com)。推荐人选经法学院分党委研究确定并进行排序,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二)考核选拔

2020年7月13日前校团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2020年7月15日前校团委将确定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网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签订培养协议

公示期满,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学校党委同意,确定正式培养对象名单,并签订培养协议,开始第五期学员培养工作。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部委隆同学(187-7100-5116)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〇二〇年七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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