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讲师团”计划的实施效能,增强各级“青年讲师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贡献度,进一步拓展“青年讲师”资源,优化“青年讲师”队伍,创新青年宣讲方式,将“青年讲师团”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增强组织活力、形成长效机制,校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青年讲师团”成员年度调整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法学院“青年讲师”队伍情况和青年宣讲工作实际,现将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青年讲师分团”成员留任安排
(一)青年教师、青年校友和青年管理干部成员
对当前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中的青年教师、青年校友和青年管理干部成员,除因个人工作调整、时间安排等原因申请离任外,均可自动继续担任院级“青年讲师”。
(二)青年学生成员
对当前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中的青年学生成员,采用自愿申请、考核遴选的方式,以其在上一年度中的工作表现为主要依据,确定留任院级“青年讲师”的青年学生人选。具体安排如下:
1.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理论素养较高。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做到深刻领会,能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核心要义,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了解党史、国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了解国情和形势政策,了解珞珈红色历史和文化;
(3)个人事迹突出。具有真正让青年学生可亲、可信、可学的突出业绩或感人事迹,能够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讲述追梦圆梦的奋斗故事,引领青年树立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鲜明价值导向;
(4)宣讲能力优秀。具有丰富的宣讲经验或优秀的宣讲能力,在演讲表达、互动交流、临场应变等方面表现优异,善于将宣讲内容转化为青年人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青言青语”和小道理、小故事,推动党的理论在青年中入耳入脑入心。
2.留任程序
(1)自愿申请。请为当前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中的青年学生成员并有意向留任的同学认真填写《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学生成员留任申请表》(见附件1),于8月7日12: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uanzu@163.com),邮件主题参照:【XXX】青年讲师留任申请;
(2)考核遴选。法学院团委将于8月8日—8月10日之间对申请留任的学生成员进行审核考察并确定是否留任。
二、“青年讲师分团”人选增补安排
法学院分团委拟选拔增补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综合表现突出、青年认可喜爱的青年教师、青年校友、青年管理干部、青年学生典型充实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队伍。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满足上述申请留任的人选条件外,增补人选一般应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优先吸收入选“四青”人才和“青拔”人才的优秀青年教师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理论研究、科研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青年校友、青年管理干部和青年学生典型加入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
(二)增补程序
1.自愿申请。请有意向加入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的师生认真填写《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增补人选申请表》(见附件2),于8月7日12: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xytuanzu@163.com),邮件主题参照:【XXX】青年讲师增补申请;
2.法学院分团委将于8月8日—8月10日结合青年讲师团下一阶段工作部署,重点根据其对于“讲好习近平与青年大学生的故事”“讲好战‘疫’武大故事、中国故事”等特色宣讲主题的理解认识及个人宣讲思路和提纲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确定法学院“青年讲师分团”增补成员。
特此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部委徐雪辰(158-0727-0926)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