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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法学院2019-2020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0-10-13 11:01:29阅读量:

法学院2017-2019级本科生:

根据《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学院决定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后启动2019-2020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与评选要求

1.韩德培奖学金

奖励人数:3人(每个年级1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特别优秀的乙等学生也可以适当考虑,同等条件下中法中德班学生优先)。

2.马克昌奖学金

奖励人数:3人(每个年级1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特别优秀的乙等学生也可以适当考虑)。

3.三星奖学金

奖励人数:1人(仅限2018级学生申请),奖励标准:5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雷军奖学金

奖励人数:1人,奖励标准:20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且成绩排名处于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5.于刚·宋晓奖学金

奖励人数:1人,奖励标准:20000元/人,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且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评选范围与程序:

1.专项奖学金申请者须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参考学工网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

2.申请者最多可申请参加两项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但最多只能获评一项专项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在征求学生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调整申请者专项奖学金申请志愿。

3.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者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4.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可能获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申请对应等级的专项奖学金。

5.申请者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11:30前在系统提交申请表,操作手册见附件。

6.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情况,择优确定各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法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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