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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23年全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06-04 23:40:04阅读量:


各位毕业学生团员:

为深入推动“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23年10月底前,力争法学院“智慧团建”系统“学社衔接率”“升学衔接率”接近100%。


二、推进步骤

(一)转接阶段(2023年6月起至9月底)

1. 摸清毕业生团员数量底数,摸清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底数,区分类别,填写《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

2.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团员要第一时间、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已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团员,要第一时间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进行登记。

3.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法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9月30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对于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生团员,团员应填写《武汉大学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生团员保留团组织关系审批表》(见附件2),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法学院将与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生团员保持联系,开展组织生活。

(二)核查提升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底)

全校各级团组织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升学衔接”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力争不漏一人,推进衔接率接近100%。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毕业学生团员在6月6日22:00前填写【腾讯文档】2023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YlVuRG5CQmNrRFNa;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生团员填写附件2并上传,同时请于6月7日12:15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九三花园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孙一涵同学(155-2769-5655)。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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