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学院本科生班团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3-12-25 09:42:40阅读量:

各本科生团支部

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班团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暂行)》(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学院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法学院本科生班团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科生班团干部

二、考核流程

11225-1227日,各年级成立班团干部考核组委会、述职答辩评审委员会详见各年级安排

21225-1228日,班级测评。按照办法第八条,由班长或团支书负责组织本班成员(覆盖成员需达到班级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对学生干部进行测评,并将本班干部测评结果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1228-13日,年级答辩。各年级组织考核优秀候选人做述职答辩会,每人述职时间控制在4分钟内,详见各年级安排

41月4日-15日,结果公示。

三、其他说明

请各团支部认真对待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干部将在综合测评中给予一定加分肯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同学下一学期将不再担任该职务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1225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