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班团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暂行)》(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学院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法学院本科生班团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本科生班团干部
二、考核流程
(1)12月25日-12月27日,各年级成立班团干部考核组委会、述职答辩评审委员会。详见各年级安排。
(2)12月25日-12月28日,班级测评。按照办法第八条,由班长或团支书负责组织本班成员(覆盖成员需达到班级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对学生干部进行测评,并将本班干部测评结果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12月28日-1月3日,年级答辩。各年级组织考核优秀候选人做述职答辩会,每人述职时间控制在4分钟内,详见各年级安排。
(4)1月4日-1月5日,结果公示。
三、其他说明
请各团支部认真对待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干部将在综合测评中给予一定加分肯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同学下一学期将不再担任该职务。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