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我院共青团专业化、项目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院团委研究决定,增设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门介绍
法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为院团委内设机构,受院团委领导,与相关学生组织分工协调,统筹合作。
二、部门职能
服务法学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助力广大法学院学生全面成才,负责全院学生社团的事务管理和发展指导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学院学生社团功能型党团支部建设;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换届、考核、解散等事务;指导、监督学院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参与学生活动。
三、选聘岗位
法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拟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由院团委从全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
四、选聘条件
1.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3.工作积极热情,踏实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学生社团相关工作。有社团相关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优先。
4.成绩良好,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学有余力,能正常履行职务;
五、选聘流程
1.报名与推荐。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xyxg228@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年级-社团指导中心报名),纸质版报送学院228办公室叶紫薇老师处。
2.面试。院团委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