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评价导向,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武汉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法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工作,起草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全院公开征求意见。
法学院全体师生可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xyxg22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2日。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