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评价导向,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武汉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法学院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现正式公布《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见通知附件),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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