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年暑期实习采取以学院集中安排和自主安排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因大二、大三年级期末考试在教学第17周全部结束,集中实习时间上分两个批次安排。
| 实习时间 | 实习地点 |
集中实习 | 第一批 | 6.24-8.2(六周),面向大二、大三 | 武汉、深圳 |
第二批 | 7.1-8.9(六周),面向全部年级 |
自主实习 | 5月至8月,实习满六周可兑换学分 | 自行安排 |
二、实习安排
(一)集中实习
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具体实习单位类型包括法院、检院、律所、仲裁委等,实习时长不少于六周,实习地点在武汉及其他地区的学院合作单位。凡确定参加学院集中实习的同学,不得因个人原因无故中途退出。
1.报名时间。设置第一、二志愿,学生可结合自身兴趣和时间选报具体的实习单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7日24点。
2.报名方式。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集中实习在线登记表”报名,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FNTblN4aHZrZnJn。其中,实习单位要求提供个人简历者发送简历至团委实践部邮箱whufashijian@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均为:姓名+学号+实习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3.分配办法。按照学生报名志愿分配,优先满足学生第一志愿,并辅助简历筛选。如果实习岗位供大于求,根据学生报名志愿直接分配;如果实习岗位供不应求,由实习单位根据简历筛选。
4.筛选原则。高年级、专业知识扎实、无违纪记录且符合实习单位具体要求者优先。
5.实习单位可接收情况。如下图:
(二)自主实习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类型包括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律所、公司等,实习内容要求与法学相关,实习期间为5月初至8月底,具体开始时间自行确定。
1.报名登记。自行安排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自主实习在线登记表”进行报名,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FBZdk5TeUZvVUFj,随时报名随时登记。
2.介绍信开具。学院根据实习单位的录用情况配合出具介绍信,实习单位录用情况包括邮件、微信、短信、函件等形式的通知;由实践部负责分批次收集介绍信,每批收集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三、实习学分兑换
实习时间不少于六周并且保持连贯,在两个单位分别实习的,要求总时长达到六周以上。暑期实习结束后,统一提交纸质材料至团委实践部,包括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实习周志、保险单、签到记录,共5项。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可以兑换《实习实训》课程学分。兑换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表中第一页前50%部分由实习单位导师鉴定,后50%部分由班级导师给予鉴定,并在第二页实习单位公章处盖章。有多页内容的,正反面打印。
2.实习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注意格式规范。
3.实习周志。200字以上,至少提交6篇。
4.保险单。自主实习的同学提交保险单一份,集中实习不需要提交保险单。
说明:参与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主安排实习的同学自行办理实习所在地保险,险种为人身意外伤害险,险期覆盖实习时间,其中保单为团体保单的,应保证自己的保单信息部分完整、可识别。自主安排实习的同学可通过当地保险机构或者淘宝京东等在线平台进行购买。
5.签到记录。使用“校友邦”微信小程序每日打卡签到,要求25次以上签到记录。进入校友邦手机端-成长-实习任务,在实习进度界面完成截图并单页打印。
“校友邦”平台使用方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学生端操作指南》。实习平台注册和认证随时都可以进行,不受时间和地域影响,注册和实习报名也是分开的,可以确定实习信息后再提交。
四、实习证明认证
凡连续实习四周以上的均可认证“法学专业实习经历证书”,不受限于是否兑换学分。
实习证明材料要求包括4篇以上《实习周志》、2000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保险单及签到记录,其中签到记录20次以上。
五、注意事项
1.纪律意识。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要求,自觉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和评价。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实习单位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2.规则意识。实习期间着装和发型上要大方得体,言行举止上要遵章守纪,尤其在公检法单位实习更要严格规范个人言行。
3.请假事项。实习期间需要请假的,首先向实习单位请假,然后向学院老师报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需要向实习单位及本科办打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并补齐实习总时长。
请参加暑期实习的学生加入“2024年暑期实习咨询群(QQ:491059567)”,后续安排将于群内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实践部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