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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学院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09-24 19:03:34阅读量:


各实践队:

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学习践行重要回信精神 用国家的大事业磨砺青年人的真本领”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推进实践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个人及成果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2.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3.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4.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佳调研报告

5.武汉大学202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视频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指导教师颁发给随团指导实践活动,表现突出的领队教师。

评选标准:

1.必须随队前往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

2.实践中确实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

3.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4.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

5.能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

6.能够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7.原则上所带领团队获得优秀或先进团队。

(二)优秀团队

优秀团队颁发给完成结项审核且成果优秀的团队。

评选标准:

1.实践主题鲜明,贴合各专项相关要求,并富有特色;

2.实践内容有效结合“互联网+社会实践”的手段,充实、多样;

3.实践成果及其呈现具有突破性、创新性,能体现良好的思考、价值与现实意义;

4.材料丰富,语言优美,逻辑流畅,排版美观;

5.团队获省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优先推荐。

(三)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思想明确,工作认真负责,为实践团队做出突出贡献;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完成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

4.所在实践队获省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优先推荐。

(四)社会实践十佳调研报告

评选对象为完成结项审核的团队撰写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1.调研报告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咨政导向,围绕社会实践中调研发现的实际问题,选定调研对象,设计调研方案,开展调查研究,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报告。

2.调研报告要求论点鲜明、方法科学、分析全面、逻辑严密、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能够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能够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3.调研报告总字数不超过15000字,调研报告作者应均为武汉大学在读学生,作者人数不超过6人。

4.调研报告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五)优秀视频

评选对象为报名参加2024年荆楚学子“镜头中的三下乡”征集活动并提交作品至校团委的团队。

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容健康,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序良俗。注重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围绕“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展示实践收获与成长、实践成效与成果。表现形式新颖活泼,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传播性;

2.不得抄袭。


三、其他事项

1.因任何极端天气因素、人为因素未进行实践活动,未完成结项的暑期实践团队,不具备评奖资格;

2.各实践队负责优秀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申报前相关材料须经指导教师审核。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详见附件1,材料命名为“优秀指导教师申报+姓名+实践队名”;

3.十佳调研报告申报表详见附件2,材料命名为“十佳调研报告申报+实践队名”;

4.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3,材料命名为“先进个人申报+姓名”,于10月7日24:00前发送至团委实践部邮箱whufashijian@126.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5.优秀团队申报表详见附件4,材料命名为“优秀团队申报+实践队名”。优秀团队将根据实践风采展示大赛结果与材料评分决定推荐名单,具体情况由团委实践部另行通知;

6.优秀指导教师和十佳调研报告申报材料于9月27日24:00前发送至团委实践部邮箱whufashijian@126.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7、“珞珈职航”“青樱计划”专项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遴选推荐,“武大研行”“博士生基层服务团”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遴选推荐,“思政课”专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遴选推荐。评选办法及推选比例,均参照同一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实践部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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