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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法学本科生(含双学位) 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10-11 15:10:58阅读量: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启动法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进度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教师发布选题阶段

20241012

20241027

学生选题及双选确认阶段

2024111

20241117

任务书下达及开题报告撰写阶段

20241118

2024110

论文撰写及初稿查重阶段

2024111

2025331

论文评阅阶段

202541

2025420

答辩准备阶段

2025421

2025430

答辩阶段

2025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性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均在新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

访问地址:https://jwgl.whu.edu.cn/

2、选题与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及饱满的工作量;同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需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和相关专业工作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实验研究、应用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四种类型课题原则上比例不低于75%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业余科研”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难易程度适中,注重更新,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需要多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别。

3)对于跨学院或者校外开展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在开题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3、查重、评阅与答辩

1)论文查重。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平台进行查重,以免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影响正常毕业。

2)评阅资格审核。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

3)论文评阅。在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的前提下,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

4)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小组)审核答辩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5)论文终稿。答辩结束后,学生修改论文、签署原创性声明”、形成论文终稿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任务书下达。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任务书改为由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向学生下达,明确阅读文献资料数量和深度的要求、综述要求、论文要求、时间进度安排等。

2、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对学生工作态度和开题报告质量进行评分并提出指导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新开题。

3、论文撰写及查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202441日前)完成论文撰写及查重。用于查重的论文稿应为已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完成修改的较为成熟的论文定稿。

4、学生应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及时掌握论文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阶段工作。

5、联系人:田老师、霍老师,电话:68752917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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