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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学院2025年“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5-04-10 18:07:50阅读量:

法学院全体青年、各青年集体:

“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是武汉大学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为激励广大青年以“国之大者”的胸怀接续奋斗,贯彻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深化改革年”发展主题,以优异表现向“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贡献武大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院共青团系统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2.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二)“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年龄14至35周岁(199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在武汉大学学习或工作的优秀中国青年和正式注册的武汉大学各地校友会中的优秀中国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5月1日后以后出生)。

申报对象为武汉大学青年教职工的,需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在我校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的威信,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积极服务社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在岗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申报对象为武汉大学青年校友的,需在工作岗位或相关领域做出突出的成绩,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母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关注青年学生社会公益事业,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受到校内外广泛关注。

申报对象为在校学生的,需品学兼优,各学期专业学习成绩均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校、院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二、推报程序

一)推荐名额

学院团委分类别推荐青年教职工、青年校友、青年学生或集体,每个类别至多推荐1名候选对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2);

2.信息汇总表(附件3、4);

3.事迹材料(附件5);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团委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坚持标准,坚持条件,对推报人选或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推荐人选或集体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并就推报人选或集体征求学院党委的意见。推荐人选和集体将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青年与青年集体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于2025年413日(周12:00前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whufxytuanz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集体名称+申报奖项”,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唐浩同学(183-4744-3040)


附件:1.2025年“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2.2025年“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3.2025年“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4.2025年“武汉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信息汇总表

5.事迹材料样式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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