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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25年全院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5-06-09 19:52:17阅读量:


全体毕业生团员:

为深入推动“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开展2025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0月31日前,法学院“智慧团建”系统“学社衔接率”“升学衔接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申请转接阶段(6月起至9月底)

1.为摸清毕业生团员数量底数、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底数,毕业年级应以支部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

2.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团员要第一时间、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已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团员要第一时间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进行登记。

3.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录取学校创建新生团组织后,毕业生团员应尽快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30日前完成升学类型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生团员应尽可能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的社区或街道团组织。若不能正常转出,请该类团员填写《武汉大学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生团员保留团组织关系审批表》(见附件2)。院团委将把这类团员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生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并与之保持联系。保留团组织关系的团员须按时参与组织生活

5.转入团组织有需要的,院团委可配合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需转入社区或街道所在团组织,但对方拒绝接收的,可联系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6.具体程序详见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见附件3)。

(二)核查提升阶段(10月)

院团委将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升学衔接”的毕业生团员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不漏一人,推进衔接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团支部书记于【6月13日18:00前】将本支部《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whufxytuanzu@163.com),邮件命名为“支部简称(如21法三)-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并确保登记信息不漏一人。

2.请出国(境)学习生活且需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毕业生团员填写《武汉大学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生团员保留团组织关系审批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由所在支部团支书。各团支书应以支部为单位,将纸质版汇总后于6月13日12:15交至九三花园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团组公邮。

3.请需要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于6月15日18:00前填写“2025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信息收集”在线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QmxHZWxpZEpZT1pE),并根据后续通知领取纸质版介绍信。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唐浩同学(183-4744-3040)。


附件:1.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2.武汉大学出国(境)学习生活毕业生团员保留团组织关系审批表

3.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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