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全体毕业生:
根据本科生院《2025年关于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费。”
法学院共有3个指标,根据奖励原则,参考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排名统计数据,现确定奖励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绩点 | 排名 | 是否有 不及格成绩 |
2021301061255 | 王萱 | 3.9702 | 1 | 否 |
2021301061276 | 赖冠儒 | 3.9466 | 2 | 否 |
2021301031141 | 刘悦璇 | 3.9458 | 3 | 否 |
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7点前如实向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917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