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涵,2021级法一班,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武汉大学大学生创业促进中心科创培育组负责人。
一、自荐材料
星霜荏苒,居诸不息。从初入秘书时的懵懂青涩,再到承担起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重任,学会独当一面,转眼间我已与法苑团学相伴两年。
在秘书处的两年,我和同伴们一起参与负责了两届法学院未来学院的全程策划、统筹工作,并取得了全校第二名的成绩;组织承办了两届“马克昌杯”华中高校法律人职场精英挑战赛,看到更多选手在赛场上展现风采;策划推进了团学内部的各项工作技能培训会、院系交流会等外联内建活动。正是在这些学校、学院给予的机会与历练中,我感受到了被人需要的快乐,价值被逐渐实现的满足,这也让我更深刻感悟到团学之于我的意义——在服务同学中发光发热、在提升自我中发掘无限可能。
学生工作的旅程,有喜悦也有缺憾。是否选择竞选,其实摇摆许久。最终的坚定,是热爱,希望与同伴一同前行,也是责任和坚守,希望能够弥补缺憾,让学生会工作更圆满。从未来学院学员到部门主要负责人,角色的转变也给予我对于学生会工作的更多思考。我希望能将自己两年来的工作体悟与思考更好地运用于学生会运行,也期待着带领新一届负责人探索更好的团学架构与工作氛围,推动法苑学生会笃行致远,更盼望能以真诚踏实的服务将学院与同学们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搭建更高效直接的交流平台,积极反映同学们的诉求,用自己的力量助力大家的梦想,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与活动条件。
砥志研思,奋楫前行,期待与君共行舟!
二、工作理念
有温度
服务·陪伴·关怀
学生会应始终坚持学生会是法院人的学生会,工作应当始终围绕法学院同学展开,坚持“为学生服务”的价值导向,“以同学为本”的工作原则,真诚关怀同学们的需求,回应同学们的期待,办同学们喜爱的,同学们能参与的活动,以服务底色填充学生会风采。
在设置活动时,应当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满足同学们的需求,能否激发同学兴趣,是否有利于锻炼同学们的能力等问题,让每场活动都值得办。在活动具体实施时,应当认真服务,及时沟通交流,重视同学们的意见反馈,对于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真诚关怀办好每一场活动,提升同学们参与活动的体验,让每场活动都办得精彩;同时积极做好记录,让每次活动的宝贵经验在以后举办活动中得以延续,让每场活动都有所收获。
有回音
聆听·沟通·落实
对于权益问题的发现,要发挥好常任代表和权益部的联系作用,聆听同学们的需求,定期发放问卷和总结反馈。同时在与外院系交流中发现其他院系所在问题,并结合法苑实际在未发生之前予以反馈解决。
对于权益问题的沟通,需要学生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在学院与学生之间搭建桥梁,让同学们的声音被听见,让同学们的需求被关怀,和学院围绕权益问题,积极沟通交流,探索问题最优解。
对于权益问题的落实,需要学生会进一步完善诉求反馈机制,对于权益问题逐步跟进,不能只上报不落实,而应当及时总结权益维护进度并向同学们及时反馈。
有朝气
创新·活力·多元
创新是学生会永葆活力,积极上进的体现。学生会成员应用谨小慎微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内容,着力打造院系品牌、部门品牌活动;致力于去复制化,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变通;致力于去形式化,切实总结反馈避免空谈。
摆脱疫情阴霾,新一届学生会更应与武汉大学其他院系以及其他高校学生会开展交流合作,积极联通,吸收借鉴他方学生会工作思路和经验,优化学生会架构,提升工作能力。为法院学生会发展革新提供思路,注入活力。
法学院活动应当进一步探讨更多元的形式 更丰富的内容。除聚焦专业相关活动之外,也可根据学生需求,举办更多样化的文体赛事,亦可加强与他院合作,增强法学院同学与其他院系同学的交流,培养跨学科的视野,引导同学们探索专业学习之外的更广阔的天地。
有灵魂
成长·热爱·凝聚
学生会不仅应当服务人,发掘人,更应当培养人,塑造人。一年的工作,给大家留下的不应当只是打工,更应当让学生会成员在其中有所成长,这要求主席团成员以及负责人们做好言传身教,也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计划与总结反馈制度,在每次活动之后都进行总结反思,使得学生会成员在一年工作后具备工作技能以及交流能力等多方面的提升。
学生会要办得更好,走的更远,不仅要求招到人,更要求留住人。对此,除了加强对成员能力的培养,更应当引导他们看到工作的价值,发现自身服务的闪光点,增加成员对于学生会的热爱。
办好事情的关键在人,一个凝聚力强、归属感强的团队是战无不克的。因此在新一届学生会工作中,应当注重学生会内部氛围的培养,提升内部凝聚力。在日常交流中,弱化主席团成员与负责人之间的边界,双方不应是单纯的上下级,更应当是推动学生会行稳致远的同行者。同时应探索开展内建活动和多部门合办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弱化部门边界感,在合办活动中学生会团学凝聚力和整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