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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武汉大学阳光体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4-04-11 15:17:09阅读量:

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生会《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个人”评比方案》文件相关要求,现从全院范围中推荐至多12名在学校学院体育运动领域表现突出、对体育事业发展有贡献的本科生(包括但不限于体育职能部门学生骨干)参评“武汉大学阳光体育先进个人”

一、学校申报条件(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

1.武汉大学各学院学生会体育职能部门、体育社团成员及运动员等均有参评资格,凡在该学年体育竞赛活动中出现舞弊的个人一律无资格参与评选;

2.在体育上或者体育工作上有所建树,举办符合学院特色的体育活动并有一定的参与度,对举办的活动有自己的思考并进行创新改进,并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校级以及校级以上级别的体育活动;

3.体育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各项院级、校级及以上的体育赛事。

4.学院学生会体育职能部门学生骨干人数不可超过学院推荐总人数的40%。

学院工作安排

1.有意向申报“武汉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个人”学生,请于4月12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WHUfxytyb@163.com,文件命名为“年级-姓名-2023年校级阳光体育运动先进个人”

2.学院学生会联系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以公示名单为准。


附件:武汉大学“阳光体育先进个人”法学院推荐表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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